当前位置:首页 > 艾厦净化 > 洁净系统工程 > 给排水系统

洁净室给水排水系统:是为生活、生产和消防提供用水和排除废水的设施总称。

是为保证生产水质不被其他系统污染,洁净室内的给水系统按照生产、生活、消防等用途不同,应分别布置;洁净室内的排水需将净化区域和非净化区域,集中到厂区污水处理站的废水,应经处理后达标方可排放。

一般规定:洁净室给水排水系统干管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,并宜敷设在通行的技术夹层内。条件合适时,也可埋地敷设。洁净室内的管道适合暗装,与厂房无关的管道不应该穿过。管道外表面可能结露时,应采取防护措施。防结露层外表面应光滑,易于清洗,并不得对洁净室造成污染。管道穿过洁净室墙壁、楼板和顶棚时应设套管,管道和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。无法设置套管的部位也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。

图片12

  1、给水相关规定

  1.1、 洁净室内的给水系统设计,应根据生产、生活和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、水温、水压和水量的要求,分别设置直流、循环或重复利用的给水系统。高纯水系统应设置循环管道。

  1.2、管材的选择,应符合下列要求:

  (1)纯水管、高纯水管应采用硬聚氯乙烯管、聚丙烯管或不锈钢管;

  (2)冷却循环给水和回水管宜采用镀锌钢管;

  (3)生产用水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优质软管;

  (4)管道的配件应采用相应的材料。

  1.3、洁净室内可设置开水供应设施;盥洗室内的盥洗盆宜供应热水;软化水、纯水管适应预留清洗口;纯水终端净化装置应放在靠近用水点处。

1.4、洁净厂房的周围,应设置洒水设施。

图片13

  2、排水相关规定

  2.1、洁净室的排水系统设计,应根据生产排出的废水性质、浓度、水量等特点确定排水系统,并应有废水处理或综合利用设施。

  2.2、洁净室内的排水设备以及与重力回水管道相连接的设备,必须在其排出口以下部位设水封装置,并应有防止水封被破坏的设施。

  2.3、100级、1000级洁净室内,不宜设置地漏;如必须设置时,应采用有盖地漏,并不应设排水沟。10000级、100000级洁净室内允许穿过排水竖管,但在竖管上不得设置检查口。

  2.4、洁净室内应采用不易积存污物、易于清扫的卫生器具、管材、管架及其附件。